2017年12月5日 星期二

莫名其妙

清·宣鼎《夜雨秋燈錄·陬邑官親》:“及進西瓜湯,飲蘭雪茶,莫名其妙。”。所謂「莫名其妙」是覺得很妙但難以形容其妙處的意思。「名」是「形容」的意思,這與論語《泰伯(十九) 》:“蕩蕩乎民無能名焉。”的用法類似。今人常把「莫名其妙」延伸成「莫明其妙」,這大概是知其妙但不知其所以妙的意思吧,語意上還算是說得通的。
可是有些人覺得某人不可理喻時,竟也能以「莫名其妙」稱之,這就推論不出甚麼道理來了。明·沈德符《萬曆野獲編·褐蓋》:“此輩不可理喻,亦不足深詰也。”。既不可理喻自是不想理會他應是可以理解的,但這如何能與「妙」扯上關係呢?說是「不妙」或許還比較對味吧。妙應是指美好的想親近的,難道有人想親近不可理喻者乎?
中國字有時候很難說得清的,譬如被罷職的叫做「除」,可是從代理到被認命正職卻也叫「真除」(亦簡稱「除」),那麼到底是除還是不除了呢?文字是用來溝通的,如果使用者不覺得渾沌難明,好像就沒有甚麼大問題了,所以這種邏輯不清的狀況竟也盛行千年而無任何修正,真是奇哉怪哉!
如果你要罵人不可理喻時,堅持要用「莫名其妙」,那被罵的人應該也是聽得懂的(確切知道你正在罵他),所以並不違背溝通的功能;只是用字遣詞通常也反映出個人的文學修養,如果別人真是不可理喻而你卻是引喻失義的,看來半斤與八兩應是無甚分別的喔,切記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